Standard Law Academic

学会

一家独立的学术学会

Standard Law Academic 是一家独立的学术学会,汇聚十二本期刊,向期刊所服务的领域负责。

学术学会十二本期刊开放获取目前不收取文章处理费

学会为何存在

法学研究依赖一种特定的注意力:读者愿意把一项论证认真对待到足以具体地反对它。这种注意力需要场所,也需要时间。

学术学会是维持这一场所的一种方式。它把学者聚集在属于学科、而非属于市场的期刊周围,并维护编辑判断得以施展的条件——从容地、由熟悉该领域的人作出,无须服从产出结果的压力。

Standard Law Academic 为此而设。它汇聚十二本期刊,每本各有领域、各有编辑安排、各有站点,并以共同的学术判断标准相要求,而不强求统一的文风。

Acta 之名

Acta 是拉丁语,意为一个团体所做之事的记录:议事录、会刊、集会记录。以 Acta 为期刊命名,本身就是一种关于期刊是什么的主张:期刊是由共同体保存的记录,而不是投放市场的产品。

每个刊名都是 Acta Juris(法律的记录)与一个领域的相接:Criminalis、Civilis、Administrativi、Processualis、Theoretici、Historici、Mercatorii、Oeconomici、Proprietatis Intellectualis、Gentium、et Technologiae、Socialis。

这个名字也设定了一种期待,学会认真对待它:刊于这些期刊的文字,应当值得保存。

期刊如何治理

编辑决定属于各刊编辑。学会不在决定作出之前审读,不参与表决,也不要求编辑以决定对学会的影响来论证其判断。

各刊的编辑人选正在确立。任命一经确认,由该刊在其站点公布;学会不提前公布。

学会自身的机构安排,将在确定后于本页说明。

期刊先属于它的领域,然后才属于汇聚它的人。

独立

学会是独立的。期刊不是向作者或读者获取收入的手段。

独立也是一种纪律:任何资助方、赞助方或所有者对编辑决定的看法都不作数,学会自己的偏好同样不作数。

期刊开放获取,目前不收取文章处理费。获取不是杠杆,也不被出售。

对期刊的要求

每本期刊都被要求刊载值得继续争论的文字:熟悉法源的教义学、敢于提出主张的理论、尊重档案的法律史,以及不把比较对象压平的比较研究。

学会不要求统一文风,不指定方法,也不规定结论。它要求的是:一个领域会认作自己人的工作。